修道者忌食荤腥。荤又称五荤、五辛,乃天地不正之气所生的食物,它们是:
一、蒜:伤心躁火气,吃多心神容易散漫不振。
二、葱:伤肾耗水气,吃多情绪不稳惊慌难安。
三、韭:伤肝克木气,肝火旺盛容易动怒伤情。
四、薤:伤脾困土气,脾胰不顺经常烦恼忧郁。
五、兴渠:伤肺蔽金气,肺痨经常出悲观心态。
因这些食物的气味过于强烈,食用之后会诱发人的各种欲望,多食对身体亦有损害。腥则是指肉类食物,食腥让人迷失本性,造诸杀业,制造恶因,堕落轮回。修道者体上天好生之德,培自己慈悲之心,不杀害生命,免于冤孽牵缠,故而不食荤腥。所以修道者应以清淡饮食为主,不重口味,自能常清常静,心平气和,百病不生。
在道教正一派,尚有“四不吃”的饮食禁忌,相传源于汉朝祖天师张道陵。四不吃是指不吃牛、狗、雁、乌鱼这四种动物的肉。因牛一生辛勤劳作,于人有功,代表忠;狗看家护院,任劳任怨,代表义;(古有“牢字从牛,狱字从犬,不食牛犬,牢狱永免”的说法。)大雁失去配偶,终身独居,不再另寻新欢,代表贞节;乌鱼生子时,两眼昏花,无法捕食,小乌鱼便自动游入母亲嘴里,为其充饥,代表孝。天师以忠、孝、节、义教化于民,故“四不吃”的禁忌不但流传于道教,在民间也有很大影响。